SVHC 发表于 2023-2-15 21:41:48

2023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发布 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海关总署署长 俞建华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罗文
2022年12月29日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类新污染物重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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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D16888 发表于 2023-2-16 06:19:42

谢谢分享

xyb242502 发表于 2023-2-16 07:42:48

{:1_180:}

Jesse001122 发表于 2023-2-16 07:43:41


谢谢分享

LEH 发表于 2023-2-16 07:58:29

{:1_180:}

kellyz 发表于 2023-2-16 08:10:32

{:1_180:}

garywong 发表于 2023-2-16 08:13:24

{:1_89:}谢谢分享

neil0404 发表于 2023-2-16 08:13:30

谢谢分享

yxp8012 发表于 2023-2-16 08:13:39

感谢分享{:1_180:}

yumen621 发表于 2023-2-16 08: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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