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内审时,产品审核记录 应是由谁来编制和批准呢
产品审核记录由审核组员编制,审核组长批准可以吗?还是必须审核组长编制,管代或总经理批准?是不是审核方案、审核计划、审核报告要有审核组长编制,管代或总经理批准,审核记录可以审核员编制呢?
看一下部门组织架构是如何进行的, 体系工程师编制审核方案、审核计划,各方按审核方案和计划配合审核,最终由体系工程师出审核报告,交品质经理审核,总经理做最终的批准。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有的公司品质经理就是管代,其实管代完全可以行使总经理批准的权限的。
审核记录,就是审核员在审核方案当中留下的笔记,以及审核总结报告以及审核后开具的不符合项、会议记录均可做为审核记录的之凭证。
审核过程中,一般由品质经理主导审核(就是开个会,告诉大家如何审核、审核的具体内容),体系工程师和内审员组成审核的团队进行内审(按条款、你审我、我审你,做记录,出不符合项, 要求改正)
审核完开会,总结,要求改善责任人和日期,后续再监察,当前凭证做记录、完毕。
这个没有标准答案,从标准中也没有答案,看公司审核组职责和权限的分本配 都可以 好像多可以的 这个应该没有具体要求,看个人公司的要求,如公司有规定某一部分由那个部门或者个人负责,就按照公司的规定实施 学习 感谢分享 {: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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