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件鉴定的实施记录
按照GJB908A,工艺确定《首件鉴定目录》(主要是产品的零组件)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是首件鉴定目录里的零组件的生产记录,对象是零组件
首件鉴定检验报告,是对首件产品的检验报告,对象是产品。
各位老师,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简单理解:
首件鉴定对象:首次生产(历史未生产)的零部(组)件,非最终产品
对应《首件鉴定检验报告》中,也应为零部(组)件;
另外,对于四级以上部(组)件,可以作为鉴定对象,而不一定非要继续拆解。
至于零部(组)件选取数量和具体对象,根据其本身的重要程度进行取舍,关键件、重要件必须包含其中。 我没有做过GJB,但我认为你这个理解是不准确的。
组件的首件鉴定报告就和剥洋葱一样,是一个报告套一个报告的,这个要以订单要求的零件号为准。组件-就是你说的产品-组件的首件鉴定检验报告和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就是针对组件的。下面的零部件有零部件单独的首件鉴定检验报告和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
你可以看标准的4.3,里面就提到零件和分组件必须是首件鉴定合格的,也就是零件和分组件的首件鉴定已经首先做了而且批准了。 同问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1_180:} {:1_180:}{:1_180:}{:1_180:} 感谢分享
kamire 发表于 2024-6-17 15:13
我没有做过GJB,但我认为你这个理解是不准确的。
组件的首件鉴定报告就和剥洋葱一样,是一个报告套一个报告 ...
言之有理 上帝之手 发表于 2024-6-17 15:04
同问
学习 成品上使用的零组件应该全部是经过首件鉴定合格的,也就是说零组件的是零组件的,成品的是成品的,各自都有各自的首件鉴定报告和检验的原始记录 {:1_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