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产后量产时管制界限
请教一下大神,APQP过程中,试产时会计算PPK,但我们的产品批次会比较少。量产后的管制界限计算是依据试产的数据进行计算管制界限 还是 量产后继续收集一段数据后(如满25组时)再计算管制界限?谢谢大家的分亨,这是昨天SGS老稽核IATF时问的。目前我们的做法是量产后收集25组再计算UCL/LCL,但老师认为应该要依据试产的数据计算出UCL/LCL供量产使用才全理,当然最后也没开不符合项了。 试生产要么300件要么8小时,计算PPK需要100-125个数据,如还不行,试生产之后还有爬坡呢,爬坡至少3个月,总可以给出量产的管制限了吧 我们是先根据试产一段时间的初步定一个界限进行控制 后期再根据量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_180:} 学习 谢谢分享 应该还是用25组统计出来的 不懂 依实际出发,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更新文件即可 :lol 当然应该量产后继续收集数据再计算控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