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
道门 发表于 2026-7-22 07:20
为什么要完全体现?来料检验项目是自己策划的啊
比如复核来料检验报告的符合性也可以是来料检验的一项的
这个不知道当时审核员的具体表述是如何表述的,如果是没有体现出对供应商出货报告的核对,这个可以加上一项对附属物如:出货报告、性能测试报告、禁用物质报告等符合性的核查。如果是说内部来料检验报告的策划项目与供应商的检验项目不一致,这个是有解释空间的,双方均为通用模板,内部仅关注某些项目的数据。我们内部通常就只测试极少的几项进行确认,其余的全部通过核查供应商报告来确定。虽然题主的问题是两年前的,早上刚好看到了。
举个例子,你采购铅笔,要求能写字就行,其他不要求。
那来料检验能写字就判定合格。
至于铅笔供应商,可能会按照国家标准检测外观、尺寸、硬度等等指标。这些我不做要求,不需要检验或验证啊。只需检验能不能写字或者验证供应商的报告中这项内容就行。
道门 发表于 2026-7-22 11:37
举个例子,你采购铅笔,要求能写字就行,其他不要求。
那来料检验能写字就判定合格。
至于铅笔供应商,可能 ...
是的,所以要看审核员当时的实际描述是怎样的,这样才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