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5711A-2023 《装备采购合同监管问题处理通用要求》.pdf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管问题处理的依据、原则、内容和程序等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军事代表在装备采购合同监管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问题处理的监督工作。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B 3677装备检验验收要求
GJB 5707装备售后服务监督要求
GJB 5709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
GJB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 11057装备采购合同监管术语
GJB 11058装备采购合同监管信息管理要求
GJB 11060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与资格监督要求
《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央军委2022年2月28日军令〔2022〕10号
3术语和定义
GJB 9001 和 GJB 1105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监管问题处理treatment of problems identified during equip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 surveillance
军事代表在装备采购合同监管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正常履行的有关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处理的过程。
注:合同监管问题处理一般包括对问题的上报或通报、参与处置,监督装备承制单位进行整改、验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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