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作废后,时隔几年又重启,该性质是属于?
大佬们,请问如果一份程序文件,作废了,后来又觉得有用,要恢复,那这份恢复的文件是属于新增吗?还是属于修订(也需要在原程序文件作修改)?以前作废是有替代的吗?如果是将文件所有提及的内容都作废了,这次算新增的成分更多。不过具体算新增还是算修订,其实都可以,看公司那种方式更便捷,简单达到目的就好,方式方法不重要。:lol 等专业人士回复 这么纠结干嘛呢,直接换个版本号,当新的文件得了 12332101 发表于 2024-12-16 11:26
这么纠结干嘛呢,直接换个版本号,当新的文件得了
应该是不想走前期开发的资料了 已经作废了就是这份文件不存在了,重新取用那肯定是新增了,这里还涉及到生效日期,如果你用修订,中间那段作废的空白期不好弄,所以新增是最简单的。 秋叶君 发表于 2024-12-16 11:11
以前作废是有替代的吗?如果是将文件所有提及的内容都作废了,这次算新增的成分更多。不过具体算新增还是算 ...
新增的方式更便捷,就是程序文件的标题还是用以前那个标题。 看你原来作废了那个编号后面怎么处理的,若是号都不顾存在了,那就新增。号还在可以修定吧。 新增 达到你现在需要使用的目的就好。无所谓是新增还是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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