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标准学习—— 8.7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 标准条款8.7.1 组织应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输出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组织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及其对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之后,以及在服务提供期间或之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输出:
a)纠正;
b)隔离、限制、退货或暂停对产品和服务的提供;
c)告知顾客;
d)获得让步接收的授权。
对不合格输出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
8.7.2 组织应保留下列成文信息,以:
a)描述不合格;
b)描述所采取的措施;
c)描述获得的让步;
d)识别处置不合格的授权。
二. 标准变化及解读
1. 新标准用“不合格输出”替代了“不合格品”的提法,更适合各行业,特别是服务业。服务型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识别不合格输出的类型和具体内容,并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避免按照标准生搬硬套,甚至照搬制造业的做法。
2. 删除了2008版标准中对处理不合格品的控制、职责和权限要有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当然,组织仍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形成文件的程序。
3. 本条款的管理对象是组织运作全过程中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输出,包括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提供给顾客的最终产品,也包括不合格的服务过程。这些也同样适用于产品交付后、服务提供时和服务提供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4. 对不合格的处置明确了具体的方式,适合各种行业的应用。组织在确定对不合格的处置方式时,应结合行业特点提出要求。
5. 对不合格品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后,组织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或使用要求。
6. 组织应:
保留有关以上内容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确保可以帮助组织实现过程的改进和优化;
修改可供将来使用的作业指导书,过程和程序的具体内容;
将信息传达给组织内部(条款7.2 d)和外部(条款8.2.1)的相关人员。这些形成文件的信息还可用作不符合趋势分析的依据。
三. 本条款审核关注点建议
现以制造类企业为例列几点审核关注点,仅供参考:
[*]如何防止不合格品混淆?
[*]如何处置不合格品?
[*]是否有让步接收?
[*]如果有返工,是否再次检验合格?
[*]查不合格的原因分析?查不合格的措施?
[*]是否有让步接收?让步的原因?让步批准是否有授权?
[*]不合格品是否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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