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8项铅豁免提案开展公众咨询 铜合金中铅含量4%等
2017年9月19日,欧盟委员会就RoHS指令关于铅的8项豁免提案发起公众咨询,意见反馈日期截止至10月17日。根据相关提案,RoHS指令附件III相关条款拟被替代如下:
序号豁免用途豁免截止日期
6(a)机械加工用的钢或者镀锌钢中的铅,铅含量不超过0.35%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6(a)-I机械加工用的钢,铅含量不超过0.35%;批处理热镀锌钢组件,铅含量不超过0.2%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6(b)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6(b)-I回收废铝,铅含量不超过0.4%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6(b)-II机械加工用铝合金,铅含量不超过0.4%1~7类及10类,截至修订案发布3年后
6(c)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4%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7(a)高温熔融的焊料中铅(铅基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少于85%)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7(c)-I玻璃或陶瓷电气元件中的铅,除介电陶瓷电容器外,如压电电子设备,玻璃或陶瓷基质部件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18(b)含有荧光粉如BSP、用于日光灯的放电灯管,铅作为荧光粉中的活化剂(铅含量不超过1%)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18(b)-I含有荧光粉如BSP、用于制革设备和光疗设备,铅作为荧光粉中的活化剂(铅含量不超过1%)。附件IV第24点已包含的用途不受该条款管控第5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24焊接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的焊料中的铅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34基于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元件中的铅1~7类及10类,截至2021年7月21年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其他8、9类产品,截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及第11类工业监控设备,截至2024年7月21日
在此提醒,RoHS指令豁免条款将影响产品的合规状态。企业需实时关注RoHS豁免的最新动态,注意更换产品中已失效的豁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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