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L值讨论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有一国外大客户过来审厂,其间客户的品质总监问了我一个问题:你们产品的检测标准是按什么抽样标准来的?我回答:目前是按GB/T2828.1-2012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 Ⅱ 进行,来料:cr=0,maj=0.4,min=1.5,成品:cr=0,maj=0.65,min=1.5.品质总监说:你这肯定不行,这怎么保证产品一致性。我答:整个生产过程中,IPQC会进行管控,FQC会按cr=0,maj=0.65,min=1.5进行抽检,生产部会对外观、性能进行全检,最后出货,OQC会按cr=0,maj=0.65,min=1.5进行抽检,这是可以保证到产品一致性的。品质总监回答:好。司机送客户过去时候,品质总监在车上就对他们的其他人说,这公司的品质不行,他们的抽样标准有问题。我老板回来后,把我狠狠屌了一顿,我心里很是委屈啊,各大神,都讨论指导一下,我这个值设计的有问题吗???此品质总监指了什么问题???我想了一个星期了,还没有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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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的是C=0 首先我不知道你们家事什么产品,什么样的可接受风险。
可能他需要知道误判率的数据,就是可能发生错判的概率?
好像知道自己去制定抽样水平的同学不多的样子,这个要看具体问题的分析了,从你的陈述,信息不足够。 AQL与产品相关,不知道你们的是什么产品,比如导弹零件和普通纸箱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另外AQL涉及双方的利益,客户不满意说明他不接受你们的AQL,这是商业利益问题,可以谈的。 【FQC會按cr=0,maj=0.65,min=1.5進行抽檢,生產部會對外觀、性能進行全檢,最後出貨,OQC會按cr=0 ,maj=0.65,min=1.5進行抽檢】.
生產部已經全檢,FQC還用抽檢?OQC抽檢是cr=0 ,maj=0.65,min=1.5?感覺是怪怪的喔.
既然已經全檢,FQC抽檢還檢出不良,是不是可以說全檢已經失效?或者說 FQC有檢查出異常數符合規範內,再由OQC抽查,又發現異常,這邏輯怪怪的呀?
我的作業模式是全檢之後,若由下工程檢出任一不良,就應該批退給上工程再做全檢。
因為全檢作業是無效的 FQC又抽檢出異常 OQC再檢出不良 你這批貨的不良率還真高呀。
以上是小弟個人的看法 不代表全體品質人的看法 不喜勿噴 歡迎指教或一起討論. hunter5168 发表于 2019-4-29 16:47
【FQC會按cr=0,maj=0.65,min=1.5進行抽檢,生產部會對外觀、性能進行全檢,最後出貨,OQC會按cr=0 ,maj=0.6 ...
我倒是觉得生产全检后的FQC抽检、OQC的抽检,本身没有问题;从基于风险的角度考虑,跨部门夸人员的多次抽检对于降低风险是有效的; 个人理解,希望有帮助。
客户也说了,一致性无法保证,说了不行,说明他们对一致性是有要求的;
举例说吧,cr=0,maj=0.4,min=1.5,如果抽样为2000个,主要缺陷:2个接收3个拒收;次要缺陷21个接收22拒收;
虽然接收了,你能确定主要缺陷是一样的?次要缺陷也是一样?一个产品上既有主要缺陷也有次要缺陷,这个组合就多的去了;
所以这种抽样保证的是合格率,而并非一致性;要保持一致,改用零缺陷接收原则吧。
说你不行,没说公司不行,可能就是因为你问此答彼吧。
GB2828 的原稿,MIL-STD 105E 已经被 MIL-STD 作废。
1996年起,已经进化成 MIL-STD 1916 零缺陷检验了。 方便易学。对于供方品质采取攻势。
1996 至今已过去23年了。 因為現在客戶比較能接受1916,0收1退,所以若對品質有信心,可以試著用1916來管控 学习中: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