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审不符合项,验证记录控制过程存在不足
本帖最后由 abc254587 于 2021-11-10 13:56 编辑1 这都无法回答审核老师以及不知道改善?令人窒息…… {:1_89:} 这个版本的管理,适用ERP管理,研发或工程技术部门在建BOM的时候,就要搞这个标准参数了,其他的方法比较麻烦:lol 有些审核老师水平确实也太差了 建立 可驗證軟體是否能檢測製造過程的程序/規範/表單(例:使用MSA測試)
建立 管理軟體版本的程序/規範/表單 (例: 加入軟體版本號 . 軟體只供誰有更動權限)
{:1_180:} {:1_89:}{:1_89:}{:1_89:} 这是16949的外审吗? 本帖最后由 kamire 于 2021-11-10 14:07 编辑
这个发现项是很合理的。以我司对于供应商的要求,针对部分有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在递交首件报告的时候,其CNC加工程序也必须同时受控,如果有变更需要重新递交首件报告。所以供应商的CNC程序在编制的时候,其名称的最后一个字母就是版本。程序号就和刀具清单一样,需要递交受控。
你们的问题在于没有记录经过批准的首样时所用的程序号,这样无法体现对于程序也有批准以及后续有无更改。
不需要额外的批准验证,产品首件通过即可作为程序也批准的证据,这是结果论。
需要在程序文件中体现并且保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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