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对组织架构变更的要求是什么
近期在一家公司咨询时遇到一个情况,公司的体系人员坚持要用技术部作为技术研发工艺的职能部门名称,但hrd在策划组织架构时,认为根据公司的资源与职能配置,更加合适的应该叫研发。各持己见,我想问问,gjb应该不至于规定说一定要用技术部这个名字吧,而是应该定义出具体的职能职责输入输出过程控制要求,不是个名字的问题,期待各位大咖回复。因为组织架构一般一两年会变更调整一次,尤其是快速发展变革期,老的架构团队不一定适用,但调整后涉及很多部门名称的变化和流程的变化。
体系相关文件想重新写都很困难。
千变万变,职责不掉线;:lol :dizzy:查条款啊,你这水平怎么去给人家做辅导的啊 {:1_184:} {:1_180:} {:1_180:}{:1_180:} {:1_180:} blueshark 发表于 2022-2-11 09:57
查条款啊,你这水平怎么去给人家做辅导的啊
我做管理咨询的,对GJB不太熟悉 anzek 发表于 2022-2-14 14:57
我做管理咨询的,对GJB不太熟悉
可能你们对GJB有什么误解,根本不会规定要技术部还是研发部,这是组织自已决定的,你公司的组织架上叫什么后面你的文件编写就对应什么就OK。:D {:1_180:}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