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tinjun
发表于 2022-8-4 10:10:59
:):)
taotinjun
发表于 2022-8-4 10:11:29
:P
缘来便随缘
发表于 2022-8-4 10:16:58
quanhui1990 发表于 2022-8-4 09:03
我是说啊,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一直想不出来的根本不是不符合项呢
不是,楼主提到的问题,我粗略的看一下基本都是成立。但是具体是哪条的话,我不清楚,没记下来,这个应该让体系的同仁可能会更了解一点。
yeexist
发表于 2022-8-4 10:22:34
{:1_180:}
pskpanduo2008
发表于 2022-8-4 14:38:33
{:1_180:}
lwjzs
发表于 2022-8-4 17:39:45
{:1_180:}
youyouuuuu
发表于 2022-8-4 22:53:48
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22-8-4 09:42
首先感谢大神的回复,有如下疑问向大神请教下:
1)为什么第一条问题不能是条款8.1.e.2,而是条款8.6;
2)8.6 a),为什么前提是检验的作业指导文件中有定量描述的要求?
3)关于时效性一般是企业自己管理吗?工程变更在IATF16949不是10天吗?因此也强调时效性吧;
4)关于第四问,为什么不是8.7.1.4?
5)第5题,同意你的看法,即若软件是用做检验用的,不符合条款为7.1.5.1 ;
再次感谢。
WANGXUN
发表于 2022-8-5 07:58:09
:handshake
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22-8-5 09:20:22
youyouuuuu 发表于 2022-8-4 22:53
首先感谢大神的回复,有如下疑问向大神请教下:
1)为什么第一条问题不能是条款8.1.e.2,而是条款8.6;
2 ...
(1)8.1.e.2?问题描述中没有说“缺少产品的接收准则”啊?例如:检验作业指导书;
(2)不是每种检验都能量化的,量化往往意味着检验成本可能要剧增;根据检验指导文件操作就好;
(3)我指的是通用ISO9001,一些行业的质量体系标准是会补充一点点,但大部分不会强调,毕竟产品、人员素质、组织构架、最低层的执行过程都不一样;工程变更在IATF16949为10天,这个早期是OEM厂对供应商提出来的特殊要求,后来大部分OEM厂都用了,IATF就加在标准中了。
(4)IATF16949,8.7.1.4是可以的。至于具体开哪一个,主要不符合描述。如果:返工过程是不有效的,8.7.1.4。不合格品控制不是有效的,8.7.2。看审核员的意愿,后者会导致整改时需要采取遏制措施范围更大。
(5)
flyerchang
发表于 2022-8-5 12:48:19
qaa 发表于 2022-8-4 09:02
个人浅见:
1)8.6产品和服务放行
2)8.6 a)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