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方审核
论二方审核:供应商划分A类:现场二方审核 B类:自评(无风险的标准件、毛坯类供应商) C类:辅材(纸箱等):绩效监控 D类:贸易商:收集相关代理资质,是否可行?各位大佬探讨一下。
本来就应分级管理,但的绩效监控是要对所有的供应商。 从体系来讲并没有说一定要做二方审核,所以规矩是你们定的。从实际来讲,需要衡量风险,管理难度与经济性考量来制定规则。比如你们怎么判定标准件没有风险?对于辅材只监控绩效,那么绩效如果不好是不是要做二方审核?等等。 供应商划分A类:现场二方审核 B类:自评(无风险的标准件、毛坯类供应商) C类:辅材(纸箱等):绩效监控 D类:贸易商:收集相关代理资质,是否可行?各位大佬探讨一 绩效监控适用于所有供应商;
可以使这些方法的组合应用 学习 :) {:1_180:}{:1_180:}{:1_180:} {:1_180:} w5a5b5 发表于 2024-3-7 10:09
本来就应分级管理,但的绩效监控是要对所有的供应商。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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