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抬头为集团公司的文件使用问题
各位老师们好,我们公司在搞业务整合,涉及到集团化管理问题,但我们子公司是单独做的IATF16949认证,子公司有些职能部门是直接按照集团的文件执行,想请教下各位老师们,集团抬头的文件能否直接使用?部门名称和职责是相同的,还是说一定要转化成子公司抬头的文件?谢谢!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不应该看“表面”的要求,而是要关注”事物的本质“。”本质“的要求就是在不违反ISO要求的情况下,你们要做到”说写做“一致就可以了。例如质量部的MRB流程是执行集团公司的流程文件,那么在你们子公司的所有相关文件里面都提到这个流程是执行xx文件流程,在你们子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里面也做相应的说明,同时说明这种集团文件你们是如何做发行,受控的,不就行了吗?同时,不单是”说“你们还要做到”做“也一致,像你讲了一堆理由,什么部分职能不适用,这不是什么理由。重要的就是你们要做到实际运行的要100%符合文件要求,无论是你们采用的集团文件还是你们自己写的子公司文件,做不到不适用那么要么改流程,要么改文件做相应的说明。 关于体系认证文件范围界定: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IATF16949体系标准中各类职责我们除了设计职责可以进行豁免,其余均需要具备;在此情况下,贵公司在认证时就需要梳理清楚,在子公司这个认证主体下,如果该要具备的职能职责实际上是在集团开展(例如文控职责,是由总部直接管理,子公司没有文控工作,那不是集团认证情况下,你这个工作就是缺失的),那你就需要将此职能作为外包处理,并按外包进行管理,而如果你认为这样操作复杂,资源不足(含人力、费用预算、领导认知等),不能这样开展,那我认为贵司体系认证仅仅就是为了拿证,那就不要太纠结与实际不符导致执行性问题,另起炉灶,一切已取证来开展工作(现有实际能借用的借用),以上供参考 fuqiyu 发表于 2024-4-23 11:23
和我们目前的组织架构模式和运营模式类似。
你们子公司有独立的文件管理体系, 细究起来,集团部分职能部 ...
集团是有部分职能不适用,但并不会在每个文件中都有涵盖;集团的文件可不可以作为外来文件进行管理,内部做识别,控制,就是不知道外审的时候老师会不会不认可,如果我们内部做转化的话,也就是换个公司抬头,现在子公司好多岗位都被优化了,一个人就是一个部门,即使换个抬头也是要增加工作量;大家来找我,抱怨都是集团文件直接用,就换个抬头是不是太形式化了,但是做集团认证,目前形势不允许;我个人觉得是是可以按照外来文件进行管理的。 和我们目前的组织架构模式和运营模式类似。
你们子公司有独立的文件管理体系, 细究起来,集团部分职能部门并不在适用范围,而公共部门归口的文件 则需要遵从子公司的体系文件规则 进行格式、编号定义。
这么说能懂? 集团抬头的文件,子公司可以使用,但是要定义清楚文件的“适用范围”。
实际操作中,这种集团化管理,可以文件增加适用范围栏,明确哪些是集团、哪些是子公司,或其他区分组使用。也可同时用编号规则增强区分。
若文件IT化较强,可根据分组,自动分发到各个适用的组织。
本质就是楼上所说的”说写做“一致,把要做的清晰明了的写出来就行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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