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體系要求的品質系統范圍怎么體現
4.3.1 支援功能,無論是現場或外部都必須包括在品質管理系統范圍內4.3.2必須對客戶特定要求進行評估并包含在品質管理系統范圍內
各位大神,請教一下這兩條要求的范圍,是如何體現的呢?
本帖最后由 n123309713 于 2018-1-31 15:57 编辑
4.3.1品質體系範圍在品質手冊可明確定義 如:
範圍本手冊規定了品質管制體系的具體要求:
a) 證明公司有能力並穩定的提供符合顧客和相應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
b) 通過體系的有效運用並提升顧客滿意的程度
c) 體系的持續改進以確保顧客現在與未來的要求;
d) 本手冊適用與本公司各相關部門其改進與溝通,資料分析與預防以及策劃提升各部門工作績效的有效方法.體系所涉及的要求按ISO9001:2015及IATF16949:2016標準進行相關的設計開發.實施並驗證,本手冊覆蓋的範圍........產品的生產和服務。
4.3.2可以用「客戶特殊需求清單」解決
:) :) 感谢分享 :Q:Q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n123309713 发表于 2018-1-31 15:54
4.3.1品質體系範圍在品質手冊可明確定義 如:
範圍本手冊規定了品質管制體系的具體要求:
感谢分享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