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学,也太不靠谱了。
你们这不是做体系,不是做质量管理,是闹着玩呢 既然大家那么多人觉得一年时间太长,那么就是说可接直接开出不符合项。现在问题是不符项要开哪个条款?
多补充一点背景。这个体系是一家德国公司的策划,审核地点是德国工厂。本人既不是客户,也不是供应商。只是有机会做为支持人员参加了这次审核。当时的情况是客户和大家一样认为关闭周期太长,但德国的质量经理反问:哪个标准定义了问题关闭的时间?客户提出需要采取临时措施,质量经量问:哪个标准定义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他直接翻开ISO19011,告诉客户他是按照ISO19011中基风险的思维对风险进行分级评定,标准中也没有说必须采取临时措施。后来我翻遍了ISO9001和ISO19011。确实都没有规定不符合的关闭时间,所以我才认为我们认为的时间太长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审核的目的是验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一年的关闭时间一没有违反标准条款的规定,二没有发现造成后续不良后果。该策划一没影响符合性,二没影响有效性。因此我个人认为一年的关闭时间没有问题。之所以将最长的关闭期限(风险低的不符合)定义为一年,是为了不影响下一次内审,否则可能会使不符合升级。客户也没有充分理由认为一年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也就没有就此开立不符合项。而要是求采取临时措施。
基于以上,我的问题是标准有没有条款依据要求体系策划中内审不符合项改进中必须策划临时措施? lhg821 发表于 2024-12-26 09:16
既然大家那么多人觉得一年时间太长,那么就是说可接直接开出不符合项。现在问题是不符项要开哪个条款?
多 ...
{:1_89:} 问题整改是有期限的,一年时间有些项目都没了,对问题整改时间定一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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