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 - 各種化學品的新限制可能會在歐洲出現,從微塑料到電池製造中使用的鈷鹽。
評議期目前對以下物質的擬議限制開放:
鈷鹽,包括製造和將下列物質投放市場的限制:硫酸鈷(CAS 10124-43-3),二硝酸鈷(CAS 10141-05-6),二氯化鈷(CAS 7646-79-9) ,碳酸鈷(CAS 513-79-1)和二(乙酸鈷)鈷(CAS 71-48-7)。鈷鹽目前可用於化學製造,電池,催化劑,顏料和染料。
甲醛(CAS 50-00-0)和甲醛釋放劑,包括脲醛(UF)樹脂(CAS 68002-18-6),酚醛樹脂(PF)(CAS 68610-07-1),三聚氰胺甲醛(MF)樹脂(CAS 68002-20-0),聚甲醛(POM)(CAS 66455-31-0),亞甲基二苯基二異氰酸酯(MDI)(CAS 101-68-8),1,4-丁二醇(BDO)(CAS 110- 63-4)和季戊四醇(penta)(CAS 115-77-5)。這些物質可用作絕緣粘合劑,或用於木基產品,層壓板,表面塗層,汽車產品和發動機潤滑劑,家庭用品,包裝和紡織品。
N,N-二甲基甲酰胺(CAS 68-12-2),可用於精細化學品,藥品,聚合物,紡織品,皮革和毛皮,非金屬礦物產品,香水/香料,整個石化工業和實驗室劑。該限制適用於該物質的製造以及所有工業和專業用途。
八甲基環四矽氧烷(D4)(CAS 556-67-2),十甲基環五矽氧烷(D5)(CAS 541-02-6) 和十二甲基環六矽氧烷(D6)(CAS 540-97-6)作為物質,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混合物濃度等於或大於0.1%(重量)(w / w)的每種物質。這些物質具有廣泛的用途,包括化妝品,密封劑和塗料,以及乾洗(D5)。
多環芳烴(PAHs)以及紋身油墨和永久性化妝品中使用的物質也受到限制,儘管兩者的評論期已經結束。
如果通過限制,公司將需要調查其供應鏈以收集必要的物質數據。如果收集
完整材料公開(FMD)數據,可用於確定這些物質目前是否存在於產品中。
RAJ TAKHAR發表主題專家,材料管理和化學報告(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