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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四证”。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研制生产,首先需要拿到军方、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 ,我们称其为“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包括:
1.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简称:保密认定;
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
4.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
军工四证”由不同部门负责审查、认证 。
1.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由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审核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或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进行审核检查;
2. “保密资格认定” 由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负责;
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 由国防科工局负责, 同时需要征求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意见。
4.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
军品生产并非总要拿齐“四证”,视企业军品任务类型而定。
从2017年10月1日起,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简化为A、B两类。
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在进行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由军方组织质量体系审核专家,作为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与承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绑定在一起进行审查;
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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