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系统--审核发现讨论
请论坛各位大佬讨论:近期在供应商审核过程中发现:
计量型(数显游标卡尺),RR分析结果:16.3% NDC=6 测量结果:符合要求(小于30%)
但:该公司文件中明确:用于特殊特性的描述(%GRR在10%至30%之间,ndc≥5时,测量系统有条件的接受,应根据应用的重要性(如涉及特殊特性时一般不可接受),量具成本,维修的费用等确定是否需采取改进措施;),我判定该项不符合文件的要求,并开具不符合项。
后期:该供应商反馈,游标卡尺想做到(故意编数据)小于10%,确实很难(编假数据)。他询问:顾客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改文件:将“应根据应用的重要性(如涉及特殊特性时一般不可接受)”,此要求删除。
请论坛各位大佬探讨,不考虑本次审核的问题点--------是否可以删除。
请不吝赐教!谢谢 以附件解釋 补充:该游标卡尺是测量系统要求----测量关键特性尺寸 谢谢分享 本帖最后由 糯米团子 于 2025-8-5 14:22 编辑
手册中有要求,根据重要性...决策;10%~30%需要客户批准
学习 据我所知,对MSA这个工具运用且运用得好的公司寥寥无几(更多是出于应审),所以,你也不必吹毛求疵。 只要按期外校内校,出货检验结果未发生常性客诉,都在可接受范围内 可以改,为什么不可以改那,本身这项工作就只是参考手册,手册也说就只是参考作用。质量标准工作本身就是综合各方面意见。 谢谢分享 糯米团子 发表于 2025-8-5 11:06
1 手册中有要求
没查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