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体系审核,这个可以判不符合吗
情景一:范围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有意或系统性缩小范围企业申请认证范围为“家用空调室内机组装”。 审核发现,另外两条产线正以同样资源和人员生产商用除湿机,共用采购渠道、检验平台和 ERP 批次号,但此产品被故意排除在体系之外。这已不是遗漏,而是系统性规避管控,破坏了体系完整性。开具描述:“组织宣称的范围仅为家用空调,但现场发现商用除湿机以完全相同的过程生产却未纳入体系,与实际运行根本不符,违反了 4.3 关于确定边界和适用性的核心要求,属严重不符合。”
如上,个人感觉好像不能判不符合,企业生产2类产品,但只申请1类产品的生产做质量体系认证应该是可以的
你先去看人家的体系证书覆盖范围,没在证书覆盖范围内的产品和过程你就别看了,那不在你审核范围内{:1_180:} 以附件解釋 本帖最后由 kamire 于 2026-6-1 14:38 编辑
dgsdgdh 发表于 2026-6-1 14:28
1. 核心问题不是“遗漏”,而是“故意缩小范围”
ISO 9001:2015 条款 4.3 明确要求:组织应确定体系的边界 ...
公司可以生产很多产品,可以只将部分产品纳入ISO认证范围。ISO审核是自愿不是强制的,不存在“规避”的问题。公司不声称其除湿机的生产符合ISO即可。 1. 核心问题不是“遗漏”,而是“故意缩小范围”
ISO 9001:2015 条款 4.3 明确要求:组织应确定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
如果除湿机与空调共用 人员、产线、采购、检验、ERP 批次号,说明它们在质量管理上是一个 不可分割的过程集合。
将商用除湿机刻意排除,本质上是在 人为割裂同一运行体系,规避对应产品的审核要求。这不是疏忽,是系统性规避,已违反 4.3 的“真实性”原则。
2. 严重不符合的判定依据(对标 ISO 19011 & ISO 17021)
严重不符合通常指:
体系缺失或失效 → 边界控制失效
系统性、有意识的不符合 → 此处为“有意缩小范围”
导致证书范围不能真实反映组织活动 → 认证范围虚假
你的描述中“与实际运行根本不符”正是典型严重不符合特征。审核员若只开一般不符合,反而是错误的。
这是AI的回答,供你参考一下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商用除湿机的生产没有纳入公司体系管理? 认证范围外的产品,审核时,老师应该不会去管吧,我们每次审核只看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你这个不合格项有点牵强了 kamire 发表于 2026-6-1 14:37
公司可以生产很多产品,可以只将部分产品纳入ISO认证范围。ISO审核是自愿不是强制的,不存在“规避”的问 ...
对的,我认为也是这样;我不宣传和宣称除湿机是通过9001认证的产品即可。审核只要人数和申请的范围即可,只要不宣称就当没这个产品。 企业申请认证范围为“家用空调室内机组装” 还有生产商用除湿机
甄别 商用除湿机与家用空调室内机的从属关系?
QMS可以申请组织若干产品中某一类产品,如果ISO9001人数,一般机构是可以缩减的,IATF16949就无法分割了。 kamire 发表于 2026-6-1 14:33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商用除湿机的生产没有纳入公司体系管理?
你这个逻辑有问题,认证审核就是为了要证明**产品符合体系……,而不是证明**不符合体系 jinfa 发表于 2026-6-1 15:22
你这个逻辑有问题,认证审核就是为了要证明**产品符合体系……,而不是证明**不符合体系 ...
那认证审核的时候和机构提了除湿机要纳入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