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第二方审核,大家不要被某些审核员的说辞吓倒
除了自己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外,关于第二方审核的要求主要来源于以下2条IATF16949:2016标准8.4.1.2 供应商选择过程 公司有一个形成文件的供应商选择过程,选择过程应包括: a)对所选定的供应商产品符合性及组织向其顾客不间断产品供应的风险评估; b)相关质量和交付绩效; c)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d)多方论证决策,以及 e)对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如适用。 应当考虑的其它供应商的选择准则包括: -汽车业业务量(绝对值,以及占总业务量的百分比); -财务稳定性; -采购产品、材料或服务的复杂性; -所需技术(产品或过程) -可用资源(例如:人,基础设施)的充分性; -设计开发能力(包括项目管理); -制造能力; -变更管理过程; -业务连续性规划(例如,防灾准备,应急计划); -物流过程; -顾客服务。8.4.2.3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公司应要求其汽车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开发、实施并改进一个通过ISO9001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除非顾客另有授权(如下文的a项),最终目标是通过本汽车QMS标准的认证。除非顾客另有规定,应当根据以下顺序来达成本要求: a) 经由第二方审核符合ISO9001; b) 经由第三方审核通过ISO9001认证,除非顾客另有规定,组织的供应商应通过保持认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认证证明来证实对ISO9001的符合性,证明上应有被承认的IAF MLA(国际认可论坛多边相互承认协议)成员的认可标志,其中,认可机构的主要范围包括ISO/IEC17021管理体系认证。 c)经由第二方审核通过ISO9001认证,同时符合其他顾客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例如:次级供应商最低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MAQMSR或等效要求) d)通过ISO9001认证,同时经由第二方审核符合IATF16949; e)经由第三方审核通过IATF16949认证。从上面可以看出,虽然标准要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本汽车QMS标准的认证”,只要顾客没有异议,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我们可以只按照ISO9001标准的要求对“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
欢迎大家讨论! 8.4.2.3你这个都不是最新版的标准条款啊!!!
在新的标准中这样要求的:将ISO9001认证作为了初始最低可接受要求;当然也可以不,前提是有客户授权,是授权而不是“没有异议”,授权需要成文信息作为证据的;一般很少会授权的,主机厂的供应商责任关系一般都是层层传递的,授权的供应商就相当于拦下了责任,授权一般是主机厂做的。
其次,就算供应商过了ISO9001认证,也要有一个开发计划的,需要证明供应商是以"IATF16949"作为终极目标的;建议开发计划做个5年10年的,时间线拉长点,到了那个时候,要吗这个供应商都没合作了,要吗就已经做的可以了,即使做"IATF16949"认证也是有能力的(钱的方面)。 :) 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19-4-22 16:29
8.4.2.3你这个都不是最新版的标准条款啊!!!
在新的标准中这样要求的:将ISO9001认证作为了初始最低可 ...
你说的有道理!我的意思是不要太在意有些审核员的说法,对于微小企业,尤其又是二三级供应商来说,不必追求高大上,活用标准,量力而行。 {:1_101:} :):) :Q:Q 确实存在无限制拔高现象。 :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