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产品进行监视和 测量,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转序、不出厂、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 2 范围 适用于过程检验和试验和最终检验和试验的管理。 3 职责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工作程序 5.1过程的检验和试验 5.1.1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方式 a) 自检,各工序操作工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 b) 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互检,发现 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上道工序操作者和检验员,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流转。 c) 专检,由专职检验人员执行,只有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投入。 5.1.2各工序生产过程中,自检、互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5.1.3半成品的完工检验,由检验员按图样,工艺 文件,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 抽样数量按《控制计划》执行,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最终检验和试验。 5.2.1最终检验和试验,应在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 5.2.2检验员根据产品 标准,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并作好记录。 5.2.3对成品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应进行隔离、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5.2.4除非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活动,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因顾客批准而放行的特例,应考虑: a) 这类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b) 这类特例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5.3记录 5.3.1所有检验的试验记录都应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各种检验 测试数据,应表明与规定要求相符。 5.3.2记录应指明放行产品的授权检验人员签名或盖章。 5.3.3记录应妥善保管。 6 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记录控制程序》 6.3《控制计划》 7 记录 7.1 “入库单” 7.2 “工序检验记录” 7.3 “最终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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