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D是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dds by Rail的缩写,中文含义是《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它是由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定,是国际铁路运输协定(COTIF)附录B关于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合同统一规则(CIM)的附件1。它是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同一规则。该规则对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性质、包装规格、要求、检验及其他一系列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ICAO-TI是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Technical Instructions on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的简称,中文含义是 《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它是由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用于《国际民航公约》中附件18所述危险货物运输的广泛规则。国际空运危规通过建立必要的措施来确保空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并提供了一种保护航空器和所载物质最低风险的安全水平。对于放射性材料的运输国际空运危规是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国际原子能委员会规章进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危险货物专家小组负责定期更新《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8中的危险货物,及更新危险货物航空安全运输的技术指导书。
IATA-DGR是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的简称,中文含义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它由由国际航协(IATA)制定,为危险品行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以保证他们能安全完成操作和运输危险品的任务,同时减少航空运输中危险品可能带来的危害。
四、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由经济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Committee of Expert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编写。是根据技术进展情况,新物质和材料的出现,运输系统的要求,特别是人民、财产和环境安全的需要编写,向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提出的建议。本文件的附件为《规章范本》(Model Regulations)和《试验和标准手册》(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