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 2026 年 8 月 12 日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 法规全面实施已不足一周,届时,《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PPWD)将全面废止。从 “指令” 到 “法规”,意味着欧盟对包装材料的执法更严、 标准更统一,PPWR法规正重塑输欧企业的市场准入规则。输欧企业需提前布局,方能抢占绿色贸易先机! 2026年8月起,PPWR法规中生效的各项要求如下: 重金属限制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2日 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2日 若总氟超过50 ppm,则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下游主体提供PFAS或非PFAS的氟含量证明。 包装可回收性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2日 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 此外,还设定了 2030 年和 2038 年分阶段实现的包装可回收性的目标。 评级 | 每个包装单元的可回收性评估 (以重量计) | 2030年1月1日起 | 2038年1月1日起 | | | | | | | | | | | | |
*关于”为回收而设计“的具体技术标准,将于 2030 年 1 月 1 日或相关授权法案生效后 24 个月(以较晚者为准)正式适用。 EPR注册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2日 所有输欧包装必须在销售国完成 EPR(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生产者责任延伸) 注册,同时,非欧盟企业必须配欧盟授权代表。 2026 年3月30日,欧盟已正式发布 PPWR 实施细则、官方合规 FAQ 与执法指引,明确了相关实施条款的判定标准、检测方法与追责规则。 此外,除 2026 年 8 月落地的条款外,PPWR 法规同步设定了中长期循环 经济管控目标,包括包装总量减量、塑料包装再生料强制占比、可重复利用包装、回收含量最低要求、全生命周期碳管控等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