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ISO/TS 16949转版至IATF 16949 转版时间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起,ISO/TS 16949的审核(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机构转移)都将停止。 已获得ISO/TS 16949认证的企业必须按照现有审核周期时间进行转版审核,之前发布的时间要求“Option 2”已被取消。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年度监督审核,转版审核需满足相关规定中6个月(提前/延后一个月)、9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两个月)或12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三个月)的审核周期。在不能满足此时间节点的情况下,认证机构需根据IATF规定启动撤证过程。相关现场审核员应根据IATF规定重新安排转版审核;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再认证审核,审核期限需满足IATF规定的换证审核时间要求(最多可以提前三个月但不能延后); 如在IATF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转版审核,根据5.1.1章(如已启动撤证过程,则参照8.4章),要求企业根据以下偏差许可重新进行初次审核; 只要企业在ISO/TS 16949最后一次审核的18个月内进行IATF 16949的初次审核,则第一阶段审核可以豁免。
已获得ISO/TS 16949认证的企业不能在以下情形直接转换为IATF 16949: 转版审核要求 转版审核需在IATF要求时间内完成。 转版审核应与再认证审核一样是一次完整的系统审核并遵守IATF规则中所描述的所有必需项目。(参见6.8章) 同时,审核计划也应遵守IATF规则(参见5.7章)并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转版审核不合格管理 当认证机构在转版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项,企业与认证机构须遵守规则: IATF 16949的初审 所有需要进行初审的企业都可在2017年10月1日前进行ISO/TS 16949的认证,但ISO/TS 16949的证书将在2018年9月14日失效。 自2017年10月1日起,企业只能进行IATF16949标准的审核与认证。需要进行IATF 16949初审的企业在确定审核天数时,可根据以下天数酌情减少:
具备有效ISO 9001认证的企业 从现有ISO 9001:2015升版为IATF16949的第二阶段审核天数最多不可减少超过30%初次审核人天。(参照IATF规则,5.2章) 企业需接受为其进行ISO 9001:2015审核的认证机构安排的IATF 16949审核。 升版优惠政策对具备有效ISO 9001:2008认证的企业并不适用。初审第二阶段审核时间必须按照规定不可减少。
具备现有有效ISO/TS16949符合证明函的企业 参照IATF规则5.4章节,升版优惠政策对具备有效ISO/TS 16949符合证明函的企业并不适用。初审第二阶段审核时间必须按照规定不可减少。
之前具有ISO/TS 16949认证但并未按时再认证审核的企业 对于具备之前已撤销的ISO/TS 16949认证的企业,根据规定,初审第二阶段的审核时间不可等同于再认证审核时间,审核时间需与初审时间相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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