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找回密码
 加入协会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高温高湿等老化测试设备 UV紫外线老化测试设备 盐雾测试设备 拉力测试仪 MFR熔融指数测试仪 IP防尘防水测试仪器 GB∕T 2423全套标准
查看: 5385|回复: 12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复制链接]

61

主题

81

回帖

13

精华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929
品质币
19527
职位
1
居住地
广东省
发表于 2017-12-28 14: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

(三)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第三款修改为:“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删去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四)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五)删去第十五条第二款。

(六)删去第十七条第二款。

(七)第四章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

(八)删去第二十二条。

本决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订)官方文件正式版本

http://www.pinzhi.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82




我的人生我选择,我的选择我负责!
http://www.pinzhi.org/portal.php
1. 问答、交流探讨的帖子,回帖时,请不要发纯表情等无价值回帖,无意义,太多了影响用户体验,经常这样账号会被扣分甚至禁号的;
2. 品质协会是个学习、交流分享的平台,所有资料和内容归作者和版权方所有,需要正版标准、资料的请去相关的官方网站等平台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协会

本版积分规则

《品质协会规则》|品质币|手机版|品质B2B|联系我们|注册加入协会|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7 04:12 , Processed in 0.065114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品质协会 © 2010-2024

品质人,让生活和环境变得更美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