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内容:“ 立即实施的遏制措施”是指就事论事,立即整改或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消除、遏制或减少该问题的发生对产 品质量、过程活动等可能产生的 风险和不利影响。
第二部分内容:“ 根本原因分析” 是指按照系统的观点,从 体系的整体策划和运行角度,从 工作流程是否合理的角度,寻找和分析问题发生的症结所在,通常表现为以下三种可能:一是该问题的存在或发生,在体系策划时就无相应的 文件规定;二是尽管有文件规定,但内容不够明确和细化,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文件规定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在文件的执行和实施方面,主管部门对执行人员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那种仅认为个别人员对 标准和文件规定不熟悉,工作不认真,一时疏忽造成等的简单分析是不全面或不适宜的。
第三部分内容:“ 系统的纠正措施”是指针对分析的原因采取的对策或行动,目的是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消除或减少这些原因,以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或重复发生。与上述原因分析相对应,通常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整改:
一是策划并编制新的体系文件以作出相应规定;
二是对原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确保文件规定落实到位。
同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编写的文件或修改后的文件进行学习和 培训。
那种仅对有关人员就有关标准条款和文件规定内容进行培训的简单整改是不可接受的。
第四部分内容:“ 纠正措施影响”是指举一反三,对其他产品、生产工序或其他类似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如存在问题一并整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