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验检疫局 米登发 进入新时代,质检事业迎来了加快发展的新机遇。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建设“质量强国”的目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发布,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实现质量强国的具体部署。这既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动员令,也是质量提升工作的方向指引。 强化质量技术基础是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性工作。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是国家战略,也是质量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质检系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说:哪一天中国的质量技术基础上去了,中国的质量就上去了。与国际先进水平比,我国的质量技术基础差距还比较明显。我国被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仅为美国的53%,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才刚刚接近1%。地方政府还没有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看待质量技术基础,质量技术基础的意识不强,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是质量技术基础薄弱、产品质量不高的原因。与工业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企业的技术管理还比较粗放,产品质量的差距集中体现在质量技术基础的差距上。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技术工艺粗放,生产过程还存在没有量化和无法计量的问题。我国新一代计量技术体系建设刚刚启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国标准时间尚未建立,精确微量检测、高端集成电路和基础元器件检测等核心瓶颈技术还有待突破。质量技术基础与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对接困难,相关法律法规老化和缺失。 我国的标准体系还不完备,标准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重心定位不高降低了产品的平均质量。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工程让我们意识到,我国企业有能力生产出高质量的出口产品,就有能力生产出高质量的内销产品。但为什么内销产品的质量不如出口产品的质量,一个原因是国家标准定位不高。质量重心偏低,是中国制造质量不高的基础原因。提升国家标准的技术基准,是质量提升的基础。质量技术基础的区域间发展还不均衡,东西部地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差距较大。政府、企业、社会合力解决标准滞后的问题,是质量提升的当务之急。新的《标准化法》实施后,推行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实行企业标准的领跑制度,就会使质量好的企业凸显出来,形成国家标准保底,优质企业领跑的局面。 标准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制造”质量的提升。一些企业还不懂得用标准来保护自己,更不会用标准来彰显产品的优势特色,与那些质量差、没有特色的产品在同一个标准环境下拼市场,没有把技术、专利、地域、气候和环境等特殊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和质量优势。欠发达地区认证覆盖率处于较低水平,一些企业虽有各种认证,但认证体系的规定与运行实际是“两张皮”,认证效果达不到预期要求。 “大质量工作机制”是建设“质量强国”行之有效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检验检疫系统大力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取得成效的原因,是在产品质量的监管问题上形成了“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该机制建立的系统的制度体系,将政府的政策资源、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集中转化为企业抓质量的积极性,实现了“整体效果大于单个制度叠加”的效果。实践证明,质量示范区是一项成功的制度设计,该机制形成了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是对质检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理念的最好实践。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在整个区域成片成规模地抓质量的作法,解决了政府各种政策和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碎片化问题。 建设“质量强国”的历史使命呼唤品牌培育的质检措施。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要靠合理的利益驱动,优质优价是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提升的前提。某些具有地域优势的产品优质不能优价的原因是品牌培育不够造成的。品牌培育要靠企业,也要由政府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共同开展品牌的大策划、大制作、大宣传。提升品牌不但要靠经济的力量,还要靠文化的力量、政策的引导和氛围的营造。为产品注入文化内涵,在国内外消费者中共同讲好产品背后的故事,扩大影响,被广大用户普遍接受,优质才能优价,质量提升才有动力。检验检疫系统开展的包括通关一体化、审单放行等快速验放机制、示范区建设、“三同”工程、有机认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诚信体系建设、风险分析基础上的各种检验监管模式的创新改革等,是培育出口产品质量品牌的有效措施。 建设“质量强国”的伟大工程要求质检系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工作力度。质检工作服务经济的成效和模式来自于创新,质检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来自于创新服务的成效。中国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质检工作必须自觉地、主动地融入新时代。国务院提出“放管服”的要求,是对服务经济的系统部署。其中,“放”相对容易,“管”更难,管好更不易。“放”和“管”应该是配套的,有什么程度的“放”就应该有什么程度的“管”,要与科学的、系统的风险分析结合起来,与示范区建设等检验检疫系统创造的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结合起来。“管”要靠机制,靠科学的体系,要与“放”之间产生严丝合缝的配套联系。当前推行的“审单放行”是一次更大力度的放行改革,如何建立系统、科学的放行机制,解决监管人员综合能力不足的问题,是当前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设“质量强国”为质检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课题。理论上不清醒,行动上就不自觉,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就会受影响。很多问题必须通过学习和思考,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才能有准确的定位和切实可行的安排。例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强国”与“质量强国”的关系,“质量时代”与“新时代”的关系问题;技术执法与制度创新如何强化质量提升的问题;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实现质量信息的公开、透明、对等,借助市场法则解决企业质量提升的动力问题;如何通过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政策引导,带动企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提升;如何用财税政策鼓励企业热心标准、参与标准的制定,推升中国标准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更多地掌握国际话语权;在国家标准保底的前提下,如何用团体标准和企业自我声明标准来实现标准领跑,带动质量提升;如何从建设“质量强国”的角度审视有关的法律和制度,解决类似低价中标的结果鼓励和保护价低质次的问题,招标的公平性制约质量创新性的问题;如何使大质量工作机制成为大质量工作体制,比如成立省级质量工作委员会,解决联合抓质量的问题等。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建设“质量强国”的号角。卓有成效地抓好质量提升工作,就是高度自觉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我们要不负历史使命,抓住历史机遇,为建设质量强国,实现民族振兴做出质检人应有的贡献。 《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