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宏伟 于 2020-3-14 13:58 编辑
常常有公司被客户要求检测REACH 多少项,被询问产品是否含有SVHC,是否符合REACH附件17(RSL清单)。但是这些术语都出自何处,具体要求又如何,大部份公司往往不是特别清楚。 实际上,SVHC 、授权物质(附件14)、限制物质(附件17),这些名词均出自于欧盟REACH法规。都是REACH法规专门为下游物品的化学物质使用提出的管控要求。 拓展阅读
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的缩写,是一部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适用于所有的化学物质,不仅包括在工厂中使用的物质,也包含我们日常生活中清洁产品、油漆中的化学物质,衣服、家具、电子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 下面,将为大家简单介绍REACH法规中三张清单的内容。1、SVHC定义: SVHC 即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关注度物质)。通常所说的REACH 201项,REACH 205项都是指SVHC。SVHC一般每年更新2次,分别于6月和12月更新。截止到此文完成时,SVHC共有22批共计205项物质。 2、SVHC范围: 2.1 SVHC一般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危险特性(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2.2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 1A/1B类物质; 2.3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2.4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2.5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3、SVHC物质清单: 截止到2020.1.16,欧盟官方正式公布的SVHC,现共205项。 4、法规对SVHC的要求: 4.1 通报:若含量>0.1%(1000PPM)且同时满足>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向ECHA通报; 4.2 信息传递:若含量>0.1%(1000PPM),则需要在供应链上传递该物质的信息。 1、授权物质定义:授权物质是指那些经官方授权许可后才能投放市场及使用的物质。 2、授权物质范围:授权物质是从SVHC中挑选出来的,即SVHC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因此,官方也把SVHC清单称为候选物质清单(Candidate List)。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看出SVHC和授权物质的关系:
3、授权物质清单: 官方正式公布的授权物质被要求纳入REACH附件XIV。截至2020年2月7日,授权物质共54项。 限制物质不是通用于所有行业或产品,限制物质是针对某种物质,在特定的行业、产品或市场上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同时也会明确切换时间。 如:附件XVII第69项要求:CAS No 67-56-1的甲醇,要求“2019年5月9日后,不得将含甲醇以质量计浓度大于等于0.6%的挡风玻璃清洗液和解冻液投放市场供应给一般公众”。那么,该类型企业就需要高度关注这项限制,确保自身的产品中甲醇的含量不超过限值要求。其它企业,如化学品企业,若其产品中含有会甲醇时,需关注是否超出限值,避免违规。 举例如下: 物质名称、物质组名称或混合名称 | 限制条件 | 1.多氯三联苯(PCTs) | 不可投放市场或使用:
---作为物质;
----在混合物中,包括废油,或者在设备中,浓度大于50mg/kg(质量分数计0.005%)。 | 2.氯乙烯 | 不可用于任何用途的气雾抛射剂
含有该物质作为抛射剂的喷雾器不可投放市场。 | 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 从2006年颁布以来到2019年6月13日,对附件17(XVII)限制物质清单进行了33次修订,这其中的限制物质也从初期的52项增加到70项(附件XVII总共有73项物质,但部分项号下的物质在修订过程中被从限制清单中删除,项号未删除。)(REACH 法规附件 XVII 限制物质清单(截至2019.06.12))四、总结:(根据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三张清单之间的区别如下表) |
| SVHC清单 | 授权物质清单 | 限制物质清单 | 在REACH中的章节 | 无 | 附件XIV | 附件XVII | 物质特性 | CMR 1A/1B; PBT;vPvB;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 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 同SVHC | 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物质 | 物质数量(截止至2020.3.12) | 共计21批,205项 | 共计6批,54项 | 70项 | 物品中含有该物质时企业的义务 |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向ECHA通报;
或在供应链上传递所含SVHC的信息 | 没有任何责任义务 | 需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相关要求 | 与其他清单的关系 | 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 | 授权物质在日落之日后,
可能被考虑加入限制物质清单 | 不关联 |
案例1:某玩具企业拟向欧盟出口一批塑胶玩具,其含DEHP占塑胶部分的2%,且该玩具的年出口量为200吨。其在REACH法规下有什么义务?
案例2:某电脑企业拟向欧盟出口一批电脑。该电脑塑胶部分含DEHP的含量为2%,且该电脑的年出口量为200吨。其在REACH法规下有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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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一下DEHP是否为欧盟REACH法规下管控的物质:
1. 属于SVHC。DEHP于2008年10月28日被列为第一批SVHC。根据法规要求,可能会存在通报义务及在供应链上传递信息的责任。2. 属于授权物质。DEHP于2011年2月17日被列为第一批授权物质。根据法规要求,物质的使用和投放市场,需进行授权。但是,授权要求不适用于已用于产品中的物质。
3. 属于限制物质。DEHP属于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项,该限制现仅针对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也就是说,非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可以不用符合该项限制要求。该限制要求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塑胶部分的DEHP不超过0.1%。 |
结论:
综上分析: 1、案例1中的玩具:因含DEHP的浓度(2%)远远超过法规限制的浓度(0.1%),因而禁止出口欧盟。该产品无法出口欧盟,故不考虑其它要求。因而,该企业若想将该玩具继续出口欧盟,需要更换绿色环保不含DEHP的塑料材料。 2、案例2中的电脑:其DEHP的含量虽然也为2%,但因其不属于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故不受到附件XVII的管控。但因其属于SVHC,且含量和年出口量均达到通报要求,故,其应向ECHA通报产品中的DEHP,并将该DEHP的信息,在供应链上传递下去。 所以,该批次电脑出口欧盟,仅需要符合SVHC的通报要求及信息传递要求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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