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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1〕07009号
2021年11月30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因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出具虚假认证结论,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授权立案查处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认证行为的通知》,2021年3月1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提供不出部分审核员参与审核计划的记录,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
处罚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期限为6个月,期间不得从事认证活动。”、《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撤销批准文件; 2.罚款20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259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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