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找回密码
 加入协会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019|回复: 13

认监委2022年度认证认可统计数据暨认证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复制链接]

1818

主题

78

回帖

5

精华

认证专家

Rank: 8Rank: 8

积分
20901
品质币
18905
职位
1
发表于 2022-3-25 09: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认证检测
分类: 新闻法规&基础知识
认监委关于报送2022年度认证认可统计数据暨认证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认证认可统计工作,全面了解认证认可行业发展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认证认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认监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认证认可统计数据暨认证机构年度报告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主体

(一) 上报数据的认可机构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二) 上报数据的认证机构为2021年12月31日前经认监委批准,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及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二、上报要求

(一) 上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2021年度财年数据。

(二) 各机构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8日登录认证认可统计直报系统(网址http://careport.cnca.cn,以下简称直报系统) 完成数据填写上报。

(三) 此前已有系统账号的机构,可继续使用已有的账号及密码。2021年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系统账号为认证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3月28日之前电话:58116300,3月28日之后电话:4008135888) 。

(四) 为减轻机构负担,避免重复报送,认证机构年度报告的上报工作与认证认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合并进行。认证机构按照要求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即视为完成年度报告的上报。

(五)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此次上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具体工作人员要做好数据核验、采集报送与联络协调等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如实上报或者拒报、瞒报、漏报、迟报数据的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会同认可检测司对数据上报工作统筹组织并实施监督,负责统计制度宣贯、数据审核和发布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统计指标解释、数据填报指导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承担直报系统技术保障、使用指导等工作。

鉴于疫情影响,认监委不再组织现场集中培训。各机构自行登录直报系统,下载查看数据填报讲解视频、使用手册等教学资料。如有疑问,请添加微信公众号“你呼我应”->“我要咨询”->“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系统”->“认证认可直报”->“我要咨询”,进行线上咨询,也可与以下人员电话联系。

(一)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认证机构数据上报

联系人:王嘉豪  联系电话:010-82260727

认证机构年度报告上报

联系人:李凌志  联系电话:010-82262793  

(二)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认可机构数据上报

联系人:王孝霞  联系电话:010-82262737

(三)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010-65994624

(四) 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兰  鹏  联系电话:010-82261509  

认监委
2022年3月21日

1. 问答、交流探讨的帖子,回帖时,请不要发纯表情等无价值回帖,无意义,太多了影响用户体验,经常这样账号会被扣分甚至禁号的;
2. 品质协会是个学习、交流分享的平台,所有资料和内容归作者和版权方所有,需要正版标准、资料的请去相关的官方网站等平台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协会

本版积分规则

《品质协会规则》|品质币|手机版|品质B2B|联系我们|注册加入协会|品质协会(www.PinZhi.org)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1 14:26 , Processed in 0.120927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品质协会 © 2010-2024

品质人,让生活和环境变得更美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