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30-1和ISO 14030-2彼此之间具有共同的特点,并与在绿色债务工具领域已经建立的标准相同。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绿色贷款发起人应当已经确定了对通过绿色债务工具融资的项目和资产进行评价的方法,这包括设定环境目标和选择一个合适的分类法来指导项目和资产的选择。
符合性可以通过选择ISO 14030-3的分类法所包含的项目和资产来确定。然而,考虑到世界各地绿色金融分类法的激增情况(通常是由政府发布的),ISO 14030-1和 ISO 14030-2允许用户可以灵活选择另外一种合适的分类法来代替ISO 14030-3。此外,一些项目和资产可能有其优势,然而却没有在选定的分类法中列出。在这种情况下,ISO 14030-1和 ISO 14030-2允许在独立第三方机构成功验证后,确定这些项目和资产为合格。
ISO 14030-1和 ISO 14030-2要求ISO 14030系列国际标准的用户,应负责任地管理他们从应用绿色债务工具中所获得的融资金额。这包括将绿色债务工具应用于预期的目的,并确保未被分配的资金以高流动性和安全的金融工具所持有,而不是投资给予绿色债券或绿色贷款性质不一致的配售。
ISO 14030-1和 ISO 14030-2要求对与合格的项目和资产相关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价。ISO 14030-1和 ISO 14030-2用户应确定环境绩效指标,以便对投资所产生的重大积极影响和负面影响进行追踪。
ISO 14030系列国际标准要求绿色债券在发行前后进行报告,而要求绿色贷款在发行后进行报告。这些报告可以向投资者披露绿色债务工具在实现用户的环境目标方面的环境表现。影响报告可以根据每个项目、与个别债务工具有关的活动或项目组合来进行。
ISO 14030-1和 ISO 14030-2之间的区别
ISO 14030-1和 ISO 14030-2在许多方面都是相似的。除了术语之外,ISO 14030-2和 ISO 14030-1有一个关键性的区别。绿色贷款过程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贷款产品可能由贷款组织开发,如银行为一个活动方案融资。一个很好的示例是,为住宅或小型企业的屋顶太阳能安装提供资金的债务。ISO 14030-2则称之为“专项”贷款,并使贷款人负责满足这一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