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GJB1032A 与 GJB1032 的差异 | 说明 |
1 范围 | 1. 增加 :在原标准“本文规定了筛选要求、条件和实施”基础上增加“裁剪”;2. 增加 :在原标准受筛产品范围中“单板、整机”的基础上增加“系统”;3. 增加 :增加“电气产品、光电、机电、电化学等产品不在本标准范围内,但可参考使用本标准”的描述。 | 提出可裁剪原则;范围更清晰、明确。 |
2 引用文件 | 删除部分引用标准如: GJB2036GJB5170GJB150 等。 |
3 术语定义 | 1. 更改: 改变环境应力筛选定义,环境应力筛选不在局限在电子产品上;2. 更改: 将“瞬态故障”定义完善,改为“间歇故障”与故障分析、归零配合使用;3. 增加 :增加“潜在缺陷”、“温度测定”、“振动测定”、“带谷控制”定义。 |
4.1 环境应力筛选对象 | 1. 更改: 将原标准中批生产初期的产品应进行环境应力筛选,改为生产阶段的产品应进行环境应力筛选;2. 增加: 筛选对象章节中增加备件备品应进行环筛的描述;3. 增加: 进一步明确维修、大修产品应进行环筛,货架产品、进口产品可进行环筛。 | 1. 环筛不能局限批生产初期; 2. 环筛不能局限在生产过程。 |
4.2 筛选产品要求 | 增加: 对有冷却系统的产品,提出应关闭冷却系统的要求。 |
4.3 筛选的大气条件 | 增加: 明确“产品测量和检验(筛选前后的性能检测)”活动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
4.4.1 温度应力允差 | 删除 :删除试验产品不工作的描述。 |
4.5.1 温度循环筛选箱 | 更改: 平均温度变化率由不小于 5 ℃ /min 改为不小于 10 ℃ /min |
4.5.3 振动筛选夹具 | 增加: 增加在筛选前对夹具的校验要求和方法,可利用模拟产品代替实际筛选产品,以避免在产品上累积应力 …. 若使用真实产品,应将振动输入限制在低量级范围。 | 校验是为了提高准确性、降低风险,消除隐患。 |
4.6 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 | 更改: 在原标准简单的“记录失效、制定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立 “故障报告、分析纠正措施系统”(FRACAS归零系统), 对筛选过程出现的故障进行记录、采集,并根据故障性质进行 FRACAS 分析,完成故障归零。 | 筛选不仅仅是发现早期故障,剔除缺陷,更是产品质量提升、可靠性提升的一种手段。 |
5.1.1 高低温极限值 | 更改 : 将 “ 一般取产品的工作极限温度,也可取非工作温度”改为“一般取产品的工作极限温度或超过产品的工作极限温度,但不能超过产品的设计极限温度” | 对筛选温度做明确规定。 |
5.1.4 温度变化率 | 更改: 将温度变化率由不小于 5 ℃ /min 改为不小于 10 ℃ /min (整个温度变化幅度内的平均值)。 |
5.1.5 温度循环数 | 更改: 将温度循环数 10 次 40h ,改为循环次数一般不少于 10 次。增加: 温度保持时间应根据受筛产品的温度相应特性进行裁剪。 | 更灵活、更适宜。 |
5.2.2 施振轴向的确定 | 增加: 对以线路板为主要构成的电子产品,振动轴向应选择主要考虑线路板垂直的方向以及对元器件的剪切方向。 | 要求更明晰。 |
5.2.3 施振时间 | 增加: 振动累计时间不用超过20min | 原理标准中,经验多的工程师可以间接的推断出时间不能超过 20min ,但多数企业不清楚振动不能超过 20min 。 |
5.2.4 振动控制方法 | 增加: 增加了“振动控制宜采用多点平均控制方法,随机振动功率谱密度曲线的带宽不大于5Hz”。 |
5.2.6 振动监测点 | 增加: 为了避免因共振引起的任何潜在的疲劳或峰值应力损伤,应对严重共振频率处(Q≥)的谱值进行带谷控制。 | 增加控制要求,降低风险,减少产品过应力损伤。 |
5.3 通电监测和性能测试 | 更改: 删除原标准中“ 批生产初期的产品试验时可不监测,或视产品技术条件而定 ” 的描述, 统一改为 ,温度循环筛选应按要求监测并记录,随机振动筛选应全程通电监测并记录 | 明确监测要求,实时监测实时发现故障。 |
6.1.1 温度测定和振动测定 | 增加: 增加了试验前进行温度响应特性和振动响应特性的测定要求。 | 通过规范试验方法,降低潜在疲劳或过应力损伤风险。 |
6.1.2 环境应力筛选大纲 | 增加: 增加了环境应力筛选大纲的编制要求,并对环境应力筛选大纲的内容作出要求,如FRACAS要求等。 | 强化故障分析及纠正措施落实,提高可靠性。 |
6.2.3.1 产品的安装要求(温循环) | 更改: 原标准中要求试验产品和试验箱之间、试验产品和试验产品之间应保留间隙, 现改为 距离应大于筛选箱在该方向尺寸的十分之一;增加: 筛选产品的总体积不应大于筛选箱容积的五分之一;增加: 产品进行温度循环时应考虑开盖,以保证温度变化有效的作用在产品上。 | 将热工专业的相关知识,纳入到温循试验中,有助于标准的落实。 |
6.2.4.2 缺陷剔除筛选的故障处理 | 增加:增加 FRACAS 归零要求,并说明对不同原因引起的故障,应如何处理,如设计原因引起的故障,需进行改进,并将措施落实所有产品;个别器件失效则只需维修故障品等。 | 要求具体又不失灵活。 |
6.2.5.2 无故障检验筛选的故障处理 | 增加: 在原标准笼统的要求基础上,具体明确温循试验时在前十个循环出现故障时如何处理,在后十个循环出现故障时如何处理;明确产品随机振动出现故障时前五分钟出现故障和后五分钟出现故障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 1. 明确故障处理要求;2. 避免过应力。 |
7.2 环境应力条件裁剪 | 增加: 原标准中只是笼统描述可对筛选条件进行调整,新版标准中给出了定量的具体描述, 如: 无故障检测温度循环数裁剪时循环数不应小于4; 如: 可采取温度、振动同时施加的综合环境应力; | 有助于对试验的裁剪。 |
7.3 多级筛选的裁剪 | 增加: 多级筛选如何实施(建议至少进行两级筛选),并明确了振动总累计时间不超过30min的要求。 | 避免重复试验,多次试验,振动时间过长的现象。 |
7.4 敏感产品的保护及筛选 | 增加: 对敏感器件或含敏感器件产品的筛选给出要求,如应在敏感器件安装前进行筛选,或筛选条件降至不至引起产品损坏。同时明确了光电、机电产品环境应力筛选的裁剪条件。 |
8 环境应力筛选报告 | 增加: 提出筛选试验后应出具环筛报告的要求,并明确了环筛报告的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如技术状态、筛选条件、筛选状态、筛选过程,故障分析和处理等内容。 | 提出环筛报告使要求,使试验性质更加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