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辆”应理解为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准入的车辆。
汽车产品”应理解为:
a) 按照汽车顾客的规范制造并在制造过程中集成到汽车车辆中的零件(包括带有嵌入式软件的零件)和加工材料(见第10 . 0条) (也称为“生产零件“或“生产材料”)。
注:“集成”也指填充、附着、连接或放置在车辆内或车辆上的零件和材料。
b) 按照 OEM 规范制造,由OEM 采购或批准,并在汽车车辆制造后和交付给最终顾客之前或之后集成到汽车车辆中的零件(也称为”配件"),
c) 用于汽车车辆的替换零件和材料,包括再制造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