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c27149 发表于 2026-2-26 16:50:44

纠正措施、持续改进这两份文件应该谁来起草编写?

各位体系大佬们:

       新年好!请教一个问题,当公司的体系管理部门和质量部门相互独立时,纠正措施、持续改进这两份文件分别应该由谁来起草编写更合理呢?
       我的理解是:纠正措施属于体系的公共条款文件,是每个部门都有可能需要用到的,由体系管理部门来起草,持续改进属于质量管理的要求由质量部门来起草。不知道大家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zuojing3211 发表于 2026-2-27 08:32:03

纠正措施、持续改进贯穿了所有过程活动的始终,所有部门、所有过程活动都需要采取措施(纠正、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并实施改进,且要进行专项的持续改进与创新(包括申请、立项、评审、实施与评价等),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公司差不多是负责体系的部门(品质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管理部门或专职的体系部门等等)主导,但严格地说,职责分配应该是最高管理者(或者是管理者代表),尤其是持续改进。

Jesse001122 发表于 2026-2-26 19:31:37

本帖最后由 Jesse001122 于 2026-2-26 20:58 编辑

:lol

chinape 发表于 2026-2-26 21:03:03

本帖最后由 chinape 于 2026-2-26 21:04 编辑

模板在这里可查 。

tianzs 发表于 2026-2-27 06:37:26

我们公司是主管体系文件的质量部门编写的。

wumanlanjiang 发表于 2026-2-27 07:55:40

{:1_180:}

yxp8012 发表于 2026-2-27 08:12:46

我们质量部负责体系的人写的

golfgti 发表于 2026-2-27 08:13:18

谢谢分享

Sam10 发表于 2026-2-27 08:13:53

{:1_180:}{:1_180:}{:1_180:}

txgcs 发表于 2026-2-27 08:14:03

我们是过程责任部门写,谁是过程的主责部门谁写

雅丽 发表于 2026-2-27 08:17:10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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